导游强制游客多次购物并变相恐吓导致被起诉

2014-02-14 0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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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因认为导游多次带游客购物并变相恐吓拒绝购物的游客,实施人身侮辱行为,苏某状告旅行社违法,索赔5000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苏某诉称,去年3月11日,他与被告北京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参加到芒市、腾冲、版纳、香格里拉四飞八日游。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强制带领他们多次长时间至购物点购物,并变相恐吓不购物的旅客,实施人身侮辱行为,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规定,故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要求被告赔偿所交旅游费的40%即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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