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派出所花9万公款旅游 所长政委被警告

2015-04-24 09: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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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京华时报)密云县纪委昨天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违规发放购物卡、组织公款旅游等。

  通报称,2013年,十里堡镇派出所于五一、十一节前分两次向民警发放购物卡共43000元;7月,组织民警以每人3500元的标准外出旅游,共计花费91000元。县纪委决定,给予时任该派出所所长曾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该派出所政委来景武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遥桥峪水库管理处使用所属单位雾灵湖度假村的营业收入,违规为遥桥峪水库管理处干部、职工发放补助共140030元。县水务局机关党委决定,给予时任遥桥峪水库管理处主任郑凤义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县政府办司机聂贵庆多次违规驾驶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县纪委决定,给予聂贵庆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孙乾)

责编: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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