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导游小费合法化 你会买单吗?

2015-09-01 09: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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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青年报)7月30日下午,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以求规范争议较大的导游行业。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这似乎意味着“导游小费”将被合法化。

  近几个月以来,导游与游客矛盾频频,云南先后出现因游客不购物、导游辱骂殴打游客甩团等现象。而这一矛盾的出现,则被认为是导游薪酬制度不完善的体现。

  近日,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推广导游薪酬制被解读为“导游小费合理化”。随后,以携程网为代表的大型旅游企业重启三年前的“国内游消费项目”,云南省成立“导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导游服务,而这是否真的能为导游行业带来一次全新的变革,效果犹未可知。

  第一家吃螃蟹的

  此次,各部委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尚属首次。但是实行小费政策在我国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早在2012年起,携程已经在旅行社行业第一家大规模试行国内游小费制度,推出数百条产品,在产品页面提示游客可以根据满意度对导游支付小费,并公布小费“指导价”。主要是基于携程自营相对中高端的团队产品和客户群,通过倡导用户为优质服务买单、激励导游,形成良性循环。在此项目的作用下,与其他旅行团相比,携程跟团游的导游收入由“工资+带团补助+小费”构成,形成新的导游薪酬制度,让导游专注于服务游客,通过服务本身获得报酬。

  从实施情况看,取得了一定成效,携程部分跟团线路,游客主动付小费的比例最高达到2-3成。但整体看,大部分游客还不习惯主动付小费。参团游客出行后的回访显示,六成旅游者表示“愿意支付”,两成旅游者“实际支付”。

  2013年10月,中国《旅游法》开始实施后,由于法律上对这一新事物并没有界定,携程也暂时停止了这一项目。“小费制度的本质是为服务买单,但如果要顺利实施,一方面需要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同时也需要更好的群众基础。携程一家来推动消费者改变习惯付小费,毕竟力量有限,很少有旅行社真正响应做,当时条件还不是很成熟,跟团出游支付小费尚未形成习惯。为了激励导游,携程更多的是根据客户网上点评分数和满意度,对导游给予奖励。

  六成网友反对

  为响应各部委号召,同时提高景区导游的积极性,促进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评定机制,被誉为“中国第一古商城”的洪江古商城颁布了《倡导优质服务允许导游收取小费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导游可以收取游客给予的小费”,并引起网友广泛议论。这只是导游小费试行的一个点而已,若将来遍地开花,作为游客的你想法如何?

  据某网站调查显示,有四成的网友支持给导游小费,而六成的网友持反对意见。

  有的网友认为“买了门票还要付小费是不合理的。特别是给小费的前后以及多少,服务质量是不是有差别?”

  也有的网友认为支付小费对导游的服务进行奖励很正常,但总得有个标准,不然会不会漫天要价呢?

  还有网友质疑,要是“自愿”最后都变成了“强迫”,“游客不给,导游可能会给脸色、刁难游客。”

  不难看出,网友大多数的担心还是归结自己的付出与导游的整体质量不对等。强迫消费、“零负团费”是国内旅游业的普遍乱象,也是导致导游与游客矛盾频发的根本原因。旅行社、导游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且没有淘汰机制,再加上中国游客普遍贪图便宜的心理,如果不改变这种强制消费、强迫消费,导游与游客的矛盾就不会消失。

  欠缺的其实是小费文化

  当下中国社会根本就没有“小费文化”。而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小费文化”已不是“给了小费就保证提供优质迅速服务”这样的承诺,而是一种文化自觉。

  小费不是制度,而是习俗,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社会自发习惯。实际上,西方也曾不止一次出现过反小费的浪潮,反对者认为给小费是一种不良风气,号召人们加以抵制,以至于一些国家的官方还曾从制度层面予以限制,只是收效甚微。小费盛行的根本原因,还在于西方消费者对服务上乘者,是心甘情愿解囊打赏的,给小费体现了他们的一种风度甚至对他们的一种精神需求的满足。

  无疑,“导游薪酬制度”有它利好的一面,可以解决导游没有工资、没有保险等诸多现实问题,而各部委首次出台小费合法化,对于培养小费文化来说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是对于“小费文化”仍然欠缺的中国来说,被合法化很有可能转变为“被自愿”,当务之急,还是要想办法建立一个科学的导游薪酬制度才是规范导游服务行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的根本之策。(贾颖慧)

责编: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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