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乱象频发 发展旅游业如何兼顾文化与收益

2017-02-19 07:3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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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丽江古城管理局发布《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拟将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按照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进行管理,实行经营项目准入标识制度。拟禁止经营歌舞厅、网吧、电子产品及桑拿按摩类服务,而餐饮、酒吧、珠宝玉石属限制经营。(人民日报)

丽江被打女子,图片来源于百度 

  最近,关于丽江旅游的各种负面消息层出不穷。理性看,也并不是说极端问题只出现于云南。或只因作为旅游大省,又值春节旺季,基数大概率相对高而已。且打人、猥亵等已涉嫌刑事犯罪,早超旅游范畴,施暴者职业身份,所处地域甚至不是关键。

  为了整治乱象,丽江古城管理局发布了《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打算将城内经营项目按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进行管理,实行准入标识制。

  这份经营清单,准入标识,基本和网友的思路高度一致。有即将受益的客栈老板现身说法,“原想在客栈内做一些纳西文字展览和互动式培训,如今成了被鼓励的对象。”管理者在政策租金方面的倾斜,在分类标识准入门槛方面严格监管,让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项目得到更好呵护和发展,这是古城经营本义。

  这个对景区经营项目细分门类,针对性管控服务的思路无疑是对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指望一个规范指导意义的名录清单,就能禁绝景区经营涉及的所有违规违法,甚至极端恶劣打人或猥亵等暴力犯罪。有此共识,再结合分门别类的经营目录,看丽江、云南或说整体旅游业规范问题。这就要回到旅游文明本身,探究地方管理者角色定位是否明晰了。

  旅游哪怕只作为一门生意,一个产业,也该有基本规范。作为地方主管部门和景区运营方,必须时刻明晰自身定位。景区有定位,古城真要古色古香,主打民族特色,这是可以设限的。征求意见后的特色经营,不算胡乱干预市场。但在确定名录后,若还出现扰乱市场秩序的欺行霸市、店大欺客、任意宰客,那么主管方就该反思,出问题的似不只在于经营门类,而是连一个公平合理、交易自愿的基础市场秩序都没维护好。

  旅游市场的文明规范,不全在于混入“古城”的过于现代的经营项目。根源上,对某地旅途的舆论印象,还是由宰客、打骂等经营秩序乱象造成的。秩序之失当然是管理之责。毕竟,若从轻重缓急价值优劣看,相比分门别类,苦心设限,不如先做好基础秩序维护,执法必严,不留情面。一个没有地方保护,执法公平,市场清明,游得舒心买得放心的地方,经营设限与旅游文明,才能兼得吧?(李晓亮)

责编: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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