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希冀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希冀锂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
武汉希冀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希冀锂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
(报批前公示稿)
调查单位: | 武汉希冀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O二三年七月
1概述
2023年4月14日,武汉希冀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编制 《武汉希冀锂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工作启动后,我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长江网上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2023年4月至5月,环评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编制并形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023年5月23日,我公司在长江网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限为2023年5月23日至6月5日;2023年5月23日,我公司在厂区周边彭湾村村委会、新桥村委会、黄陵桥村委会、蔡甸区龙王庙社区居委会、大东社区居委会张贴了现场公告,公示时限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5日;并在2023年5月26日、6月1日先后在湖北日报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我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确定并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责任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2023年4月21日我公司在长江网上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http://zx.cjn.cn/wkxw/202304/t4532867.htm),公开了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等相关信息,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要求。
2.2公开方式
我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长江网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http://zx.cjn.cn/wkxw/202304/t4532867.htm)。项目公示截图如下:
图1 项目第一次公示截图
2.3公众意见情况
第一次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公众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意见或建议。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2023年5月23日,我公司在长江网(http://zx.cjn.cn/wkxw/202305/t4566945.htm)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限为2023年5月23日至6月5日;2023年5月23日,我公司在厂区周边彭湾村村委会、新桥村委会、黄陵桥村委会、蔡甸区龙王庙社区居委会、大东社区居委会张贴了现场公告,公示时限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5日;并在2023年5月26日、6月1日先后在湖北日报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 网络
2023年5月23日,我公司在长江网(http://zx.cjn.cn/wkxw/202305/t4566945.htm)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在长江网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6月5日,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网络平台公开的要求。
公示截图如下:
图2 项目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截图
3.2.2 报纸
2023年5月26日、6月1日先后在湖北日报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本次公示在湖北日报上进行,湖北日报为当地主要报纸之一且在当地广泛发行,公开信息2次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网络平台报纸公开的要求。
公示截图如下:
图3 项目征求意见稿报纸公示截图
3.2.3 张贴公告
2023年5月23日,我公司在厂区周边彭湾村村委会、新桥村委会、黄陵桥村委会、蔡甸区龙王庙社区居委会、大东社区居委会张贴了现场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在周边主要居民点的居委会进行张贴公示,易于被当地群众知悉,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5日,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一条张贴公开的要求。
现场张贴公示照片如下:
彭湾村村委会张贴公示照片 | |
新桥村村委会张贴公示照片 | |
黄陵桥村委会张贴公示照片 | |
蔡甸区龙王庙社区居委会张贴公示照片 | |
大东社区居委会张贴公示照片 |
图4 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场张贴公示截图
3.3查阅情况
我公司在现有办公地点设置了项目征求意见稿纸质本查阅场所,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无相关人员来查阅报告相关情况。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截止2023年6月5日24:00,我公司未收到相关反馈邮件、信件。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的公众意见调查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四条“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故本项目未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5.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截止2023年6月5日24:00,我公司未收到公众意见调查表。
5.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无。
5.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无。
6报批前公开情况
本次公开即为报批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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