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江滩主题文化雕塑及LOGO设计方案征集

2016-10-31 1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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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记者 孙思)武汉市青山江滩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的要求,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青山江滩主题文化雕塑及LOGO设计方案。

  一.要求:

  1、 应征方案定位为公共城市雕塑及青山江滩LOGO,具备以下条件:

  1)体现弘扬城市精神;

  2)着力表现武汉市及青山区特有的城市文化特色;

  3)能较好与周边景观相结合,并考虑与周边建筑、文化、自然元素的呼应关系;

  4)具有创意独特、主题鲜明、可识别性强;

  5)注重人与雕塑的互动关系,增强趣味性;

  6)强调作品表现形式的雅俗共赏,具有可及性与参与性;

  7)鼓励新思想、新形式、新材料的运用,体现青山城市活力。

  2、报名条件:单位、个人均可报名。

  3、征集方式成果要求:凡应征作品必须提报的资料,包括效果图、设计说明。

  (1)效果图要求

  ①效果图内容需全面清晰表达设计构思(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一式一份。

  ②要求征集作品使用A3大小的彩色效果图。

  ③效果图背面请注明作者详细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地址。

  (2)设计说明要求

  要求对征集作品做文字介绍(不少于100字),并说明使用材料等。并另附创作者的详细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应在文字中介绍加盖公章;个人作品在资料中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体详情可致电征集组织单位或联系人

  二.奖励办法:对征集作品遴选11幅入围进入专家评审,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2000元。奖励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奖金和设计费不重复计取。最终采纳的征集作品享有制作优先权。

  三.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作品,若提交的应征作品因剽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应征者个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已获奖励和设计补偿金的作品,其设计成果归主办单位所有。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主办单位与应征作者联系,一律以征集文本中提供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为准,如有错误导致无法联系到应征者,后果自负。

  5.对应征作品,主办单位不予退稿,应征者自行备份应征作品。

  6.应征方自行负担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7.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及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8.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对于作品知识产权的约定:

    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设计机构或个人所有;版权归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征集活动出资或冠名单位不具有版权。主办单位有权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作品,并使用该作品。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161112016115

  投稿截止时间: 2016121

  投稿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28号 水务综合大楼703

  作品评选时间:20161212016129

  获奖作品公布时间:20161212

  六.联系方式:

  征集组织单位及地址: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28号水务综合大楼703室)

    联系人:郭夏 联系电话:027-82725556    15802774420

  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沿江大道天津路口汉口江滩大楼)联系人:鲁敦贤 联系电话:1599743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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