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副局长:外滩事件政府应担责

2015-01-06 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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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财新网)上海外滩跨年夜踩踏事故发生后五日,中央政府层级首度有官员对事件做出全面的评析与反思。1月5日,《中国旅游报》和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均刊发了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的署名文章。杜一力說,即便是未加以組織的活動,当地政府仍然要对安全负责。而外滩事件的教訓是,“安全防范远不止尽快建立景区流量控制制度这么简单”。

  杜一力说,过去这几年间,上海举办的跨年灯光秀活动,都有上海市旅游局的参与主办。而今年元旦,是旅游部门“不参与主办的第一年,事故就发生了”。面对此一悲剧,“旅游界的人士,不能只有侥幸,没有反思。”

  杜一力认为,外滩事故的原因,并非上海市的基础设施不良或管理经验缺乏,更绝非市民的素质问题。据她分析,酿成踩踏悲剧的因素,主要在于上海市的决策者既已决定今年不在外滩举办大型跨年活动、又在其他地方以小规模的灯光秀替代部分需求后,外滩所在的黄浦区,就“没有按照大型活动的一般作法,广泛动员多套预案严阵以待”,“因为考虑根本没有什么大型活动要举办”。

  杜一力强调,“因为没有组织活动,所以出了问题,这是最需要深思的问题”。

  她引述《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的规定说,当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在组织各类活动、并须对其安全负责时,尽管各个部门间的配合时有不足,但是总体的责任明确。因此,“政府总会动员各种资源,形成防范机制,基本是人人神经绷紧,即便有疏漏也有人补台”;靠着人力和各种行政措施防危、堵漏,最终勉强达成“乱乱哄哄,圆满成功”的局面。

  然而,当一地没有组织活动时,所在地政府、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则会“下意识地放松”,“但是法律并没有免责”。杜一力直言,“政府不组织,还是会有群众性的活动出现,这种没有组织者的群众活动,政府仍然要承担责任”。而且,这还是“一些政府尚不自觉自知的责任”。

  杜一力援引《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规范说明,此处所谓的“负责”,指的是从预测、监测到应对处置的全方位责任。她还解释,在2003年非典爆发以前,各类安全责任的主体皆为经营者、管理者、主办者;但在非典爆发以后,“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明确是各级政府”。

  杜一力分析,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各地由政府主办的各类活动都正在减少。但与此同時,另一项趋势日益明显,亦即“人们的需求会按照自身的规律,形成各种各样的大活动、中活动、小活动”。以此次的外滩事件为例,杜一力就認為,“人们已经形成的过节习惯,不是政府一纸声明‘不组织活动’就可以化需求为无形的”。

  杜一力表示,市场需求形成的各种活动和行为,正需要政府施展公共服务职能,对其安全性给予保障。而外滩事件的教訓,則在于政府主管部門“要主动追踪社会动向、追踪市场动向”,为公众提供更加精细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守夜人的责任就是这样”,杜一力说。

  在文章中,她还提醒各地旅游部门:即便《旅游法》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但各地旅游部门不能“如释重负”,不能有“可以不要管那些我们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了”的心态。否则,杜一力称,“这个想法像外滩事件的管理者一样,有点危险了”。(记者 徐和谦)

责编: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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