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条例出新规 非法"一日游"可以休矣

2016-07-25 0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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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青年网)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市接待旅游总人数为2.7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4.3%;旅游总收入为4607.1亿元,比上年增长7.6%。今年2月份,北京旅游工作会议公布了2016年实现北京旅游总收入增长9%、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7.6%的预期发展指标。在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的背景下,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为旅客提供最佳“用户体验”成为重中之重的工作。

  首当其冲的便是北京的“一日游”。许多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行走在景区甚至普通的街道上,被陌生“导游”拉住推销“长城一日游”、“北京精品一日游”等。这样的非法“一日游”,绝对算得上是北京旅游业中屡禁不止的痼疾顽症。7月20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旅游条例(草案)》(下文简称《条例》),今后,北京市的“一日游”乱象有望成为过去式。

  拉客“一日游”显现黑色利益链

  “一日游”本是快速体验北京旅游精华的代名词,但长期以来,非法“一日游”屡禁不止,行骗猖獗,游客往往“中套”,旅行演变为赤裸裸的宰客消费。而拉客,正是非法一日游的核心环节。据了解,其路数大致如下:非法旅社常常派黑导游在火车站、景点、街头拉客,或者在大街小巷张贴旅游小广告,有时还会搭上“互联网+”的便车,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冒充正规旅行社。而这些拉客行为,又与一些廉价旅社、玉器店等勾连在一起,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

  《人民日报》此前的摸底调查也显示,黑旅行社低廉的价格中满满的全是“圈套”。比如允诺的“纯玩团”刚上高速便加收120元费用。在近10个小时的一日游中,游客真正游览的事件不足3小时,近7个小时都被带到玉器店、果脯店等场所强制消费。

  值得一提的是,黑旅行社加收的费用拒绝签合同,事后更以没签合同转嫁质疑,推脱责任。

  久治难愈 期待新规成效

  此前,为治理北京旅游市场,城管部门对“一日游”市场进行过专项整治,北京市旅游委也在官网上公布过“一日游白名单”并建立电子行程单系统。但“一日游”却屡禁不止,长期以来给进京旅客带来不少困扰,甚至成为北京旅游的一张负面名片。

  而每年来北京的旅客中都有大量散客,高品质的“短线”出游依然有着广阔的市场,因此,整改可谓势在必行。

  那么,此次新规将带来哪些改观,是否能够一举消灭“一日游”呢?《条例》旨在维护旅客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根据《条例》,今后,经营一日游产品的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填报团队服务信息,并向旅游者提供旅游电子行程单。黑旅行社、黑车、黑广告等不法行为也将面临严峻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涂写、张贴“一日游”产品广告,旅行社未使用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提供服务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旅客的依法求偿权也将得到保护。根据《条例》,旅游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或者接受旅游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赔偿。对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单位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旅游者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单位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整治“一日游”市场,不是靠某一时段、某一部门的专项整治,也不是仅仅靠某一个文件就可以毕其功于一役。治理“一日游”是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它既需要将严格监管落实到日常,更需要旅游、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实现常态化、系统化监管。(青网实习董颖慧)

  责编: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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