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查办276起案件通报旅游市场十大典型案例

2017-06-26 07:31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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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昨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自4月15日施行以来的落实情况。同时,在全省查办的276起涉旅案件中,选取了10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话题

  10起典型案件中,旅游部门查处6起、公安部门查处3起、工商部门查处1起,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省、州(市)、县(市、区)各级普遍建立起的旅游市场“1+3+N+1”综合监管机制运行正常、初现成效。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余繁介绍,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要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确保“全省一盘棋”,关键在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第一件

  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案

  2017年6月1日,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昆明瑞诺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运营旅游团队中,涉嫌指定购物场所。经查,昆明瑞诺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接待散拼团刘某某、王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一行22名游客过程中,指定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青鸟景区内部购物场所购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昆明瑞诺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第二件

  带团进店购物案

  2017年6月15日,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暗访时,发现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一旅游团队,由委派的导游李某某带团队游客进入大理古城大理宝藏玉器店进行购物。经查,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导游出团单上有大理宝藏的行程安排,且导游李某某在旅游行程中,带团进入大理宝藏玉器店进行购物,违反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大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给予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导游李某某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并责成大理市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税务、公安、物价、旅游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大理宝藏玉器店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三件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17年4月28日,大理市旅游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发现大理永丰客栈涉嫌招徕游客。经查,大理永丰客栈招徕游客,并使用无资质车辆,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大理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给予大理永丰客栈承包人田某某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四件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17年4月18日,根据游客投诉,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对丽江涵密金旅行社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旅行社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经查,丽江涵密金旅行社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负责人和某某,在没有获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丽江涵密金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丽江涵密金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和某某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五件

  导游擅自更改旅游行程案

  2017年4月27日,瑞丽市在联合执法中,发现昆明天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杨某存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的行为。经查,昆明天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杨某在接待团队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瑞丽市旅游局给予导游杨某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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