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7家医疗机构年内实现按病组付费清算
长江网9月17日讯(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刘欣)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前迈进一大步。2020年底,武汉市77家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意为“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试点医疗机构将按病组“打包”支付进行清算,10月开始试运行。这意味着,未来武汉市医保部门不再是按照患者在医院治疗时,接受的服务项目与医院进行费用结算,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
医保部门与医疗结构这种新的支付方式,将有效避免过度医疗、大处方,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杜绝过度医疗和大处方
近日,武汉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调研座谈会,武汉医保DRG付费分组本土化方案接受国家医保局专家组现场评估。会上透露,2020年底,武汉市77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将按病组“打包”支付进行清算,是全国30个DRG国家试点城市中,较早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城市之一。
全市医院的住院收费方式将由传统“按项目收付费”的后付费制度逐步向以DRG为主和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预付费制度转变。
一直以来,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被认为导致了过度医疗、大处方,加重了老百姓就医负担,亟须改革。
“武汉版”DRG付费分组方案出炉
DRG,通俗来说,就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不同的付费组,进行打包付费,不再像以前那样一项项付费。
比如看肺炎,根据症状轻重程度分为几级。以往验血、拍片都是一项项收费,DRG付费就是实行按疾病和治疗方法、病情严重程度、年龄、并发症状等多因素不同,按不同付费级别结算。肺炎诊断治疗的各种检查,治疗用药不再单独一项项收费。
在此基础上,医保部门不再是按照患者在院的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对医疗机构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10日,“武汉版”DRG付费分组方案接受国家专家组评估。全市在完全基于国家细分组规则下,对武汉本地细分组方案进行了优化,形成651个DRG组,总体入组率达到97.7%,分组效能和一致性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
77家医疗机构年内实现“同城同病同级同价”
去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30个国家试点城市名单,武汉位列其中,包括同济、协和、省人民医院和武大中南医院“四大家”在内的57家三级医疗机构、16家二级医疗机构、具有住院条件的4家一级医疗机构一起探索DRG付费方式。
湖北省DRG专家组成员沈汉斌介绍,按病组“打包”付费意味着“同城同病同价”。在分组里,每一类疾病从开始治疗一直到出院,大概花多少钱,有一个比较标准的计算机制。对患者而言,住院时就清楚治疗疾病可能花多少钱,钱花得更加明白。对医疗机构实行“结余留用、超支承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医院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撬动管理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通过DRG付费试点,还有助于推动分级诊疗。“当同城同病同价后,在一些常见疾病多发病上,专家多、医疗设备好的大医院,由于人力物力成本较高,将回归救治给付标准较高的疑难病和危重病。一些小病将下沉到基层医院。”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我市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DRG实际付费。
强化实时监管和事后监管
DRG付费能倒逼医院降低成本,但不少人担心这是否会导致医院为控制成本而减少治疗。对此,“国家版”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已有顶层设计,明确为避免并遏制可能存在的医疗机构选择轻病人住院、推诿重病人、升级诊断和服务不足等现象,保证参保居民受益水平。同时,武汉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建立DRG付费监管考核制度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确保医疗机构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编辑:丁翾】